福建泉州钢铁行业超低排放刷新计划
一、刷新目的
钢铁行业周全落实“环大气〔2019〕35号”要求。新建(含搬家)钢铁项目原则上要抵达超低排放水平。现有钢铁企业分步推进超低排放刷新,在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所有生产环节(含质料场、烧结、球团、炼焦、炼铁、炼钢、轧钢、自备电厂等,以及大宗物料产品运输)的升级刷新事情,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以及运输历程知足“环大气〔2019〕35号”有关指标和步伐要求。
二、实验办法
(一)2019年8月26日前,有钢铁产能的县(市、区)应上报纳入刷新的钢铁企业名单和分年度重点刷新项目,对依法依规应镌汰的落伍产能和不切合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企业或设施,应坚决镌汰,不再要求实验超低排放刷新;2019年底前,各钢铁企业凭证刷新目的和要求制订周全的超低刷新妄想,明确分年度重点刷新项目清单并启动实验。各企业应将超低排放刷新妄想报送省、市、县三级生态情形、工业和信息化、生长刷新等部分。
(二)2021年底前,全市钢铁企业烧结、球团工序有组织排放源基本完成超低排放刷新。企业明确对现有烧结、球团装备举行转型升级的,转型升级项目应同步落实超低排放要求,2023年底前建成。
(三)2023年底前,全市钢铁企业炼焦、炼铁、炼钢工序有组织排放源、物料贮存基本完成超低刷新。企业明确对现有炼焦、炼铁、炼钢装备举行转型升级或物料贮存设施举行刷新的,转型升级(刷新)项目应同步落实超低排放要求,2024年底前建成。
(四)2025年底前,全市钢铁企业其他工序有组织排放源、各工序物料运送与生产工艺历程无组织排放、大宗物料产品运输等基本完成超低排放刷新,污染排放监测监控系统基本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