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南生物质锅炉、余热锅炉的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津贴步伐、政策
海南锅炉使用津贴工具:
1、余热系统的节能刷新项目。包括在工业、修建、交通、商贸旅馆等领域,开展实验的锅炉窑炉节能刷新、余热余压使用及能耗信息化管控系统建设等节能工程,要求刷新所依附的主体工程已稳固运行两年以上,工业节能刷新项目的年节能量在100吨标准煤及以上,非工业节能刷新项目的年节能量在50吨标准煤及以上。
2、海南生物质燃料锅炉、余热锅炉的循环经济、可再生能源使用等资源节约项目:工业“三废”使用、农林放弃物资源化使用、可再生资源接纳使用、垃圾资源化使用、海水淡化、蓄能型区域供冷和太阳能光电修建应用等重点项目,要求项目装备手艺投资额在200万元及以上。
海南生物质锅炉津贴要领、余热节能锅炉津贴计划:
1、锅炉节能刷新资金津贴:对工业节能刷新项目,按节能量500元/吨标准煤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不凌驾项目投资额的30%,且不凌驾500万元。对修建、交通、商贸旅馆等非工业节能刷新项目,按装备手艺投资额的2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不凌驾500万元。
2、循环经济余热使用锅炉、生物质燃料锅炉津贴要领:对省级循环经济树模试点市县,给予80万元的奖励;对省级循环经济树模试点园区,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省级循环经济树模试点企业,给予30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要确保用于节能及资源综合使用事情。
注:节约型公共机构树模。对已经通过验收的节约型公共机构树模单位,凭证国家级、省级及投入资金情形给予一定奖励。